数据中心最新文章 RISC-V生态建设已有长足发展,并已迈向高性能 随着RISC-V生态的不断加速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RISC-V也开始逐渐从物联市场走向高性能领域,PC、汽车、数据中心、AI等高性能领域成为RISC-V的重要机会市场。 发表于:2023/9/6 覆盖十余个行业场景 MiniMax大模型全面开放 8月31日,MiniMax开放平台已全面正式开放服务。众多企业用户已登陆“MiniMax开放平台”抢先体验。 发表于:2023/9/1 论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决策中的应用 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应用方兴未艾,世界各国广泛开发人工智能产品,以期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决策的公平性。然而,人工智能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决策偏见、算法黑箱等技术缺陷,并不能做到完全价值中立;人工智能的应用也对传统司法原则和理论造成了冲击,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人权保护。所以,不能盲目夸大人工智能对于司法决策的作用。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缺陷,提出要在人工智能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减少决策偏见,推进相关认证标准;对于人工智能的应用问题,首先要明确人工智能只能辅助决策而不能替代决策,其次应加强人类的责任和监管,保障决策的公平性。同时,应加强辩方的数据权利,以实现技术司法模式下的控辩平衡。 发表于:2023/8/24 大数据时代下欧盟数据可携带权的风险和启示 数据可携带权是欧盟于2018年生效的一项新兴权利,允许数据主体不受阻碍地将个人数据传输给另一个数据控制者。研究数据可携带权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体系的建构、国内互联网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都将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通过对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中的立法规定及其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发现该条款实质上已沦为僵尸条款,并未发挥预期的功能。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确立了此项权利,在后续相关制度规定时应当参考欧盟经验,对数据可携带权的客体范围进行限缩,加强政府部门分层级监管,实现数据可携带权的中国本土化。 发表于:2023/8/24 法律经济学视阈下“大数据杀熟”的监管困境及纾解 “大数据杀熟”作为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算法发展的负外部性产物,一直存在理论与实践上的争议。在理论层面,学界对“大数据杀熟”的认知与定性观点不一,存在差别定价、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多种讨论。在实践层面,“大数据杀熟”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还涉及反垄断、信息安全等多个维度,现行法律规范与监管模式对该行为的回应尚有不足。本文通过法律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大数据杀熟”进行法理基础的解构,明确“大数据杀熟”的价格歧视本质,着重分析消费者权益减损、市场失灵等法律监管困境,在此基础上得出逆向选择进行反歧视、制度创新完善监管体系,正本清源强化算法权力治理等纾解建议,以期实现提高经济效率与维护消费者权益两大目标的衡平。 发表于:2023/7/24 论我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立法完善 我国积极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围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形成了覆盖关键环节的体系框架及关键要求。随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进一步走深走实,与国际数据治理规则竞争进一步加剧,现有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立法在支撑全国统一数据市场建设,以及引导、规范开发利用活动方面存在不足,应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供给、数据流通、数据应用创新及数据跨境流动等关键环节进行立法完善。 发表于:2023/7/24 JFrog发布《2023年JFrog安全研究报告》 2023年7月20日 —— 流式软件公司、JFrog软件供应链平台缔造者JFrog发布《2023 年JFrog安全研究报告》,深入分析对DevOps和DevSecOps团队影响最大的开源安全漏洞。该报告旨在为开发工程师、DevOps工程师、安全研究人员和信息安全负责人及时提供关于安全漏洞的深入洞察,防范软件供应链风险,帮助从业人员更客观地决定待修复漏洞的优先级,消除和缓解所有已知软件漏洞的潜在影响,为其产品和业务保驾护航。 发表于:2023/7/24 DPU:2023的洪荒之力 探索出“中国方案”,抢跑DPU新技术的发展。 发表于:2023/7/19 中国数据库技术大会最新议题更新,诚邀您参加! 2023年8月16日~18日,由IT168联合旗下ITPUB、ChinaUnix两大技术社区主办的第14届中国数据库技术大会(DTCC2023)将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大会以“数智赋能 共筑未来”为主题,紧跟时代步伐,引领前沿技术,设置2大主会场,20+技术专场,将邀请超百位行业专家,重点数据库内核解析,向量数据库、图数据技术、云原生数据库、实时数仓等内容展开分享和探讨,为广大数据领域从业人士提供一场年度的饕餮盛宴。 发表于:2023/7/18 边缘创新:立足当下,放眼未来 您知道吗,全球数据传输网络耗电量高达数百太瓦时(TWH),占全球总用电量的1-2%。移动数据传输需求不断飙升,全球各地数据传输网络所消耗的能源也随之增加。因此,移动网络的性能需要优化,吞吐量要求也需要降低。 发表于:2023/7/17 无线电监测数据管理图模型及应用 针对无线电监管实践中数据类型多、数据量大和异构等问题,如何管理无线电监测数据一直是研究工作的热点。基于无线电监管知识图谱框架,建立了无线电监测数据管理图模型,以MATLAB为工具,仿真了高斯信道条件下典型无线电业务的信号调制特性,获得了无线电频谱仿真数据集,从而建立无线电频谱使用状况知识库,实现知识查询、推理和可视化等功能。实验结果表明,基于Django框架和图数据库Neo4j无线电监测数据管理Web应用系统能够为无线电监测数据智慧化管理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发表于:2023/7/11 互联网平台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反垄断法保护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个人隐私数据事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算法在提升互联网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个人隐私数据保护的难度。大数据的发展加速了隐私保护与反垄断法的交融,将隐私数据等非价格因素纳入反垄断法保护的价值目标之中,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的认同,但反垄断法介入消费者隐私保护存在制度短板限制了其本身具有的保护优势。鉴于此,从法律制度出发,在价值层面、分析方法和基本制度方面对反垄断法进行适当调整,来扩大消费者福利指标范围、发展替代性分析工具、引入均衡性原则衡量利益冲突以适应数字市场经济的发展。 发表于:2023/6/21 “1+1+N”城市数据运营模式的探索 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已成为城市新型资源。亟需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据资产化、要素化、价值化。依托铜仁市公共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铜仁实践为例,创新地提出了“1+1+N”城市数据运营模式。首先需建立良好的数据治理体系,明确提出数据源于场景并用于场景;其次需构建完善的数据供应链机制,高效管理城市数据资产,建立数据授权通道,搭建数据追溯、结算和安全防护系统,创新应用场景迭代升级模式和多元主体利益分配机制。“1+1+N”城市数据运营模式可有效推动数据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 发表于:2023/6/21 数据“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 数据“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过程中,确权主义与行为主义的对立与竞争应逐渐消退,二者主辅关系的认识也应逐渐扬弃。为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应基于《民法典》第187条建立确权主义与行为主义的位阶关系。在此位阶关系的认识下,“数据资源持有权”的解释应侧重范围限缩与客体特定,“数据加工使用权”的解释应侧重基于交换关系的场景限定,“数据产品经营权”的解释应侧重“向公法义务接轨”的功能限定。 发表于:2023/6/21 欧洲人权法院数据隐私权的保护机制 为应对侵犯数据隐私权的情况,欧洲人权法院在“不干涉原则”的基础上,创设了“无支配原则”。“无支配原则”的形成原因有二:一是干涉行为本质发生变化,二是“无支配自由”理论更具说服力。借鉴欧洲人权法院数据隐私权的保护机制,我国数据隐私权的保护机制可以从两个方面完善:一是调整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的证明标准,二是强化法官对合目的性和正当性的说理能力。 发表于:2023/6/21 « 1 2 3 4 5 6 7 8 9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