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三稿仍未通过 月底出台无望
2010-05-31
从多方获悉,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三稿仍未获国务院通过,原定5月底出台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已不可能按时完成。不过,近期在国务院高层介入调和之下,IPTV的命运却迎来转机。
在前两稿试点方案均被打回后,广电总局与工信部于5月下旬提交了试点方案第三稿。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三稿已获通过,月底即会出台,广电也做出了很大让步,电信将获得部分播控权。对此,接近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的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上述消息和事实有较大差距,实际上广电牢控播控权,电信可从事部分节目内容制作和互联网视听节目传输、转播等,两者分业监督,共同发展,这是国务院三网融合总体方案中即已确定的原则,短期内不可能改变。
上述知情人士进一步透露,5月初,由国务院秘书二局牵头组成了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广电总局、工信部三方调研团,分成了两队人马,一队前往哈尔滨调研,另一队则前往上海与杭州,其中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跟随后一队,调研了上海文广及浙江华数的IPTV项目。这次调研后,各方达成了基本一致的结论――即IPTV作为技术与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应受到高度肯定。
这次调研后,各方对IPTV业务终于达成如下新基调:基本肯定上海模式,尤其是上海文广在哈尔滨跨区域、跨部门合作发展IPTV的模式;肯定了IPTV的技术和行业发展趋势;肯定了IPTV作为一项新的技术运用和三网融合发展模式,其内涵和外延可以更丰富。
在这次调研中,最受肯定的是哈尔滨模式,即上海模式跨区域发展的部分。上海模式即广电管控内容及播出平台,电信负责视听网络传输的典型的中国特色的三网融合合作模式,而哈尔滨则是IPTV打破广电体系区域垄断,走出上海的第一个尝试。在哈尔滨IPTV项目上,上海文广与黑龙江联通(前网通)的磨合已渐成熟,三方“和谐共处”,IPTV用户数也逐年稳步上升。
王效杰于5月27日在上海表示,下一步工作重点就在于三网融合试点,其关键在于发展创新的业态形式,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而非简单发牌照。“三网融合”下,广电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发展方式、运营模式及服务方式的转变。
从2月份广西、新疆IPTV业务被叫停,到4月中旬,广电总局向各省广电局发出一道“41号文”,要求对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TV业务的地区查处并限期停止IP电视业务。IPTV业务的矛盾激化,集中反映了工信、广电两大部门在三网融合问题上的利益冲突。从4月初到4月底,广电总局与工信部连续提交的两稿试点方案均被国务院打回,其中重点争议问题在于双方对于试点业务范围和方式的严重分歧。广电部门希望其进入电信领域的业务能不受试点地区的限制,全面向广电开放;而电信涉及的广电业务,比如IPTV则仅限于试点地区――这当然受到了工信部的强烈抵触,他们认为在现有的三网融合总体方案框架内,IPTV已是其仅有的重点业务。
对IPTV的重定基调,是在国务院层面协调下,广电总局、工信部双方相互妥协的结果,也显示了三网融合僵局有松动迹象。但对IPTV业务此后的具体执行,以及对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是否有实质性的积极意义,仍待市场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