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新能源汽车国家与地方政策速览
2023-08-31
来源:综合于网络
国家政策
1.国家能源局:交通领域大力推动新能源,氢燃料电池汽车全面替代传能源汽车
2023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方面,《征求意见》明确:
1)推动多领域清洁能源电能替代,充分挖掘用户侧消纳新能源潜力。推动各领域先进电气化技术及装备发展进步并向各行业高比例渗透,交通领域大力推动新能源、氢燃料电池汽车全面替代传统能源汽车,建筑领域积极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清洁替代。
2)积极推动各具特色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围绕公共建筑、居住社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等建筑、交通领域,发展新能源多领域融合的新型开发利用模式。
3)深化电网数字化平台建设应用,打造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和技术中台,构建智慧物联体系,推广共性平台和创新应用,提高能源电力全环节全息感知能力,提升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和微电网接入互动能力,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柔性控制。
2.商务部:以武汉“车谷”为承载,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示范
商务部印发《武汉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重点强调,要以“车谷”为承载,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区。
根据《方案》,武汉经开区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区的主要任务包括,建设新能源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加快纯电动汽车底盘一体化设计、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以及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打造全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创新中心;着力推进对新能源汽车生产的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拓展人工智能服务应用场景;推动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武汉园区发展,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动力电池等交易、回收制度;深化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等。
3.工信部装备中心:关于开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应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csyh.miit.gov.cn)进行相关车型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4. 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持续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出要有效扩大市场需求,落实好强投资促消费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推动扩大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以及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下乡,开展跨境撮合活动,解决中小企业订单问题
5.工信部公布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1月5日公布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名单,其中有新能源退役电池绿色供应链技术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绿色电池评价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
6.工信部: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
2023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能源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新能源汽车、氢能方面,《指导意见》明确:1)推动先进产品及技术示范:加快功率开云棋牌官网在线客服器件等面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传输、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推广。2)支持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探索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融合应用路径。3)加大新兴领域应用推广: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动能源供应多样化,提升能源电子产品在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4)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把促进新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电子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形成动态平衡的良性产业生态。
7. 工信部、国标委下达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
经过企业申报、地方推荐、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遴选公布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名单,《工业控制系统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标准应用试点》等59个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进入名单。
新能源汽车相关为: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智能工厂标准应用试点、汽车行业智慧供应链协同标准应用试点、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工厂标准应用试点、新能源产品及电子元器件数字化车间只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汽车行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标准应用试点、动力电池装备智能工厂标准应用试点等
地方政策
1.四川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持续下降,加快构建以水电为主,水风光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2.河南省政府发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
1月3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介绍,河南制定了《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
其中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内容为:
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商务厅)
2.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培育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干线公路服务区和县域延伸,到2023年年底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集中式充电示范站县域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抢抓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加大对行业龙头、链主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宇通客车公司开展智能电动客车技术攻关,“一企一策”推动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汽车企业整改提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统筹推进郑汴洛濮氢走廊和郑州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建成中原油田风电质子交换膜制氢等首批绿氢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宇通客车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基地。积极布局发展前沿材料、卫星及应用等未来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3.北京2023年家庭和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额度共计63600个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2023年小客车指标配额和配置比例的通告》。根据通告,2023年小客车指标配额为10万个,其中普通指标额度3万个,新能源指标额度7万个。
4.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2023年1月17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
1)稳妥有序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探索实践各类换电应用场景和推广路径,统筹考虑试点期内换电车辆推广目标和换电站建设数量,建设科学合理、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换电服务网络,形成互联互通、同城通换的换电网络体系,支撑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示范城市建设。到2024年,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换电汽车3万辆以上,建设换电站500座以上。
2)优化产业生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电池银行”、电池资产管理公司等大型专业化平台机构,鼓励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提升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利用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合换电模式发展的信贷及保险产品。加强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与电网(V2G)能量互动,推动数据互联,协助城市电网峰谷平衡。
5. 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能源局联合发布《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主要目标方面,《方案》明确:到2025年,引进或培育10家氢能企业,建设绿电制氢示范项目不少于5个,在化工、冶金、能源、交通等领域开展绿氢示范应用,燃料电池车运营数量不少于150辆,矿区燃料电池重卡不少于100辆,建设3-4座加氢示范站(包括合建站),绿氢生产能力达4万吨左右,绿氢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5亿元,初步形成“11235”氢能产业发展格局。
6.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1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该文件规定了加氢站运营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氢气质量管理、现 场运行管理、风险管理、档案管理与数据记录。 适用于各种供氢形式的车用加氢站,加油(气)加氢等合建站中的加氢部分可参照执行。
7.上海: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
2023年1月2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氢能方面,《方案》明确:
1)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持续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推广,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在公交、客运、重型货运、环卫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性示范应用,到202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0000辆。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结合自然条件和港口、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能源需求,推进应用光伏发电、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加大氢能技术的示范应用。探索生物质燃料应用,鼓励生物柴油在交通领域推广应用。2)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经费,加大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协同控制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新能源客货车差别化收费和通行便利政策。3)加大氢能制、储、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拓展氢能应用场景。4)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有序开展中重型货车电动化、氢燃料等示范和商业化运营,开展零排放货车通道试点。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开展氢能在非道路移动机械场景应用的可行性研究,推进相关标准制定。到2025年,港口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机场新增或更新场内设备/车辆采用新能源。5)交通领域重点利用临港新片区政策高地优势,在重型货运、港口场内机械等场景开展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和可再生能源现场制氢储氢试点示范工程,到2025年,推广货运物流燃料电池汽车600辆,试点新建氢能制储加一体化母站4座。
8.甘肃省政府发布《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建成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20万吨/年左右的制氢、储氢基地。氢能在各行业减碳作用明显,计划减少碳排放200万吨/年左右。引进培育氢能企业20家以上,年产值达到100亿元。目前,甘肃省内多家上市公司已布局氢能赛道。业内人士表示,可再生能源制氢空间大,是各地规划和企业发展的重点内容。电解水制氢有望成为未来制氢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