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两大制度设计在商业航天中实践的思考
2023-02-27
作者:刘雨菲
来源:太空与网络
本文从以下四个层面来阐述:
新型举国体制:高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根本性的制度设计
新型举国体制的“新”在哪里?
新型举国体制对于商业航天的发展将有着怎样的影响?
新型举国体制:商业航天跨越式突破的制度手段
新型举国体制:高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根本性的制度设计
对于中国航天业来说,举国体制这一概念并不陌生。事实上,中国航天的发展历程,正是传统举国体制成功实践的典范。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传统举国体制在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背景下,基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逻辑,演进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新型举国体制。而航天业,也在近年来兴起了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商业航天发展大潮。
所谓新型举国体制,是集中全国各方人力、物力、财力,以国家发展和国家利益为根本旨归,以攻克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任务为主要目标,以实现突破性发展和跨越式进步为外在表现的体制设计。新型举国体制的核心是强调举国体制要在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条件下展开创新与探索,摆脱传统举国体制中国家重大科技领域的技术进步难以有效实现转移转化,与产业科技发展“两张皮”的弊端。
早在2011年7月,《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举国体制”。新型举国体制正式进入我国科技发展的制度设计框架中。
2018年以来,在美对华发起高烈度科技战后,以芯片为代表的高科技领域“卡脖子”问题日益凸显,新型举国体制的建立和实施更加成为中国在科技战中破局突围的关键所在。
随后,在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2021年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都强调要构建、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
至此,新型举国体制正式确立为我国高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一个根本性的制度设计。
新型举国体制的“新”在哪里?
从其内涵演变来看,新型举国体制有着全新的时代特征和发展逻辑,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是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强调举国体制主体结构的优化升级,旨在通过政府与市场的有效协作实现技术突破,形成“有为政府主导、有效市场协同”的科技创新局面。
其次是产业技术创新成为主战场。传统举国体制下科技突破与产业发展“两张皮”现象突出,缺乏灵活性和经济性,新型举国体制力求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推动研发要素向产业链上具有更高生产率的企业与部门流动,强化关键研发成果的转化应用,形成核心技术与产业发展的紧密关系。
第三是企业成为创新主力军。企业成为打通技术与市场的节点,实现产学研闭环的关键,既是新型举国体制中重要的研发攻关主体,也是实现市场经济与举国体制更好结合的枢纽。
第四是呈现新的组织形式和参与者。传统举国体制实际上是中央政府主导的创新模式,在新型举国体制框架下,掌握创新资源的地方政府和拥有科研实力的民营企业,将成为重大科技创新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力参与者和重要变量,这也使新型举国体制呈现出新的组织形式。
新型举国体制对于商业航天的发展将有着怎样的影响?
航天是关乎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进步、国防建设和综合竞争力的国家战略性力量。无论是从全球还是中国的维度来看,都是大融合大联动的创新活动,始终需要集智攻关、协同创新,这也使中国航天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成为体现举国体制优势的成功典范。在新的时代背景、新的重点领域、新的主体结构和新的技术支撑的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对航天发展的意义尤为重大。
而商业航天作为航天发展的重要一极,对于新型举国体制具有更紧迫的现实需要、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丰富的运作方式和更深远的战略影响。
当前,我国商业航天在发展时间和发展水平上较国家航天都有着较大的差距,处于相对割裂和发展不平衡的状态,难以把航天科技成果、战略资源,及其所构成的战略支撑转化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驱动。国家航天和商业航天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的有机整体,新型举国体制在商业航天领域的推进,有利于市场机制在航天业中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等一系列目标的达成,既发挥政府统筹与引导作用,又体现市场和企业的主导作用,建立高效的“联合+竞争”的协作机制,形成政、产、学、研有效参与的创新联合体。
更为紧迫的是,中美已经成为航天领域最主要的竞争对手,面对中国航天近年来取得的重大进展,在航天领域,美国对中国的主要优势逐渐集中在商业航天上,美国瞄准了中国商业航天发展不足的软肋,试图以商业航天作为主要的太空战略力量获取竞争优势,进而压制中国航天的整体发展。事实上,在商业航天的发展上,中美之间的差距是相当明显的。
以商业火箭为例,美国通过政策调整、资源调度,技术支持,项目与订单扶持等创新激励和政策法规措施,大力扶持商业火箭创业种子企业,培育具有全球影响的领军企业,加速商业航天的发展步伐,并以此保持在全球航天竞争中的领先位置。伴随着SpaceX等商业航天公司的崛起,其火箭运载能力、效率、成本等综合指标呈现出快速的代际提升趋势。其中,SpaceX研发的猎鹰重型运载火箭起飞重量为1566吨,可以提供高达2488多吨的起飞推力。如果以其近地轨道有效载荷63.8吨计算,运载系数高达4.07%。地球同步轨道运载能力系数高达1.7%。
与之相较,尽管中国航天2021年以55次发射居世界首位,发射载荷115个,载荷总质量191.19吨,但在运载能力方面,完成51次航天发射的美国在发射次数上虽屈居第二,但发射载荷1335个,载荷质量总质量达到403.34吨,超过其他各国发射航天器质量总和。其中,SpaceX占据了一半以上,是中美在运载能力差距上的主要因素。
除此之外,美国还加大商业航天领域对探索性、前瞻性和颠覆性技术的支持力度,推进天地往返、水平起降组合动力、航班式进出太空新技术的探索研究,将技术领先优势快速转化为新的“代差”优势。
这种差距要求我们在商业航天这一竞争主战场以新型举国体制为制度保障,迅速攻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追赶和超越,推动我国航天强国建设的步伐。
新型举国体制:商业航天跨越式突破的制度手段
更为重要的是,新型举国体制的推进,可以有效地克服当前我国商业航天发展中出现的“小、散、乱”,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技术突破乏力,生态成长迟缓,市场发育不畅的等诸多弊端,集合各方力量,聚焦关键技术,优化行业资源,实现商业航天的整体突破。
因此,就商业航天而言,对于新型举国体制,具有更紧迫的现实需要、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丰富的运作方式和更深远的战略影响。而新型举国体制,也能够成为商业航天跨越式突破的重要制度手段。
事实上,只有把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起来,激发高效的创新动力、创新能力与创新活力,在现有基础上更好地整合全国、全民的资源与创造力,赢得创新发展的战略主动,才能可持续地提升我国航天科技水与产业发展水平。
当今世界,高科技竞争已经成为全球竞争的制高点,而市场和创新,是推动高科技产业持续发展和快速迭代的两大要素。对于航天领域这一高科技聚集地而言,商业航天是将市场与创新两大要素紧密连接的桥梁枢纽。因此,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市场与创新相统一的新型举国体制必然也应当成为商业航天跨越式突破的重要制度手段。
就商业航天而言,无论是构建开放的技术创新体系,还是有效达成和实现多重利益的结合与统一,新型举国体制和混合所有制模式都具有相当强的一致性。如何通过混合所有制模式在商业航天领域推进新型举国体制的实践,是当前商业航天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如果说,新型举国体制是我国商业航天实现跨越式突破的重要制度手段,那么,如何在实践中推进新型举国体制?
答案是:混合所有制模式就是一个可以选择的现实路径。
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允许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革。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有效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将混合所有制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改革空间和政策供给方面,施展余地和支持力度更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阐明了混和所有制在宏观层面关系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强调,通过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促进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促进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构成。伴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已经推进到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航天,正在成为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口之一。
航天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同于一般性行业改革的性质,因此在混合所有制模式建立的过程中,必然对这一领域的改革与开放的内涵进行再次解读。
首先,航天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是以国家为主导的有序改革,但其难点在于如何在有序改革中充分调动社会中市场和创新两大活跃要素的积极参与,即如何在安全和效率间取得合理的平衡。这也是航天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较为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航天领域的开放不能仅仅是囿于系统内的开放,必然要跳出航天来思考和谋划如何与社会大系统达成融合,共同发展。其核心在于推动各种优势和资源的组合,充分实现内外合作。
航天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模式需要达成三个目标的统一,一是航天先进技术的研发、融合、扩散和转移;二是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由行政化体制向市场化体制转变;三是吸收社会资本,优化治理结构,解决内在发展动力和外部发展资源的问题。其核心是构建联合协作、共同推进的综合创新体系。
因此,航天领域的混和所有制应着眼于两个融入。
第一个融入,是航天产业的创新体系要融入到国家整体的创新体系中。航天的创新不是孤立、封闭的创新,它必须与社会创新紧密结合,共同服务于长期的战略目标。
第二个融入,是航天产业的发展要融入到社会的发展中,要在与社会发展的共振中有效借助社会资源、社会力量、社会创新包括个体创新促进航天产业的持续发展。
而商业航天正是航天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的一个重要的突破点。
首先,商业航天企业可以通过混合所有制模式构建开放的技术创新体系。航天科技的发展必须有庞大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撑,而这个开放的创新体系的最佳形式就是由政产学研共同构成的统一体,商业航天企业正是这一开放的创新体系的有效载体和平台,既可以成为吸纳先进技术、社会资源的海绵体,又可以成为区隔军民技术的防火墙。
其次,商业航天领域的混和所有制模式可以有效实现多重利益的结合,达成创新利益和经济利益、国家利益和产业利益、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最优解。
就商业航天而言,无论是构建开放的技术创新体系,还是有效达成和实现多重利益的结合与统一,新型举国体制和混合所有制模式具有相当强的一致性。
新型举国体制以技术创新和突破而为旨归,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产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要战场、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而混合所有制则可以作为一种新的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模式,形成紧密的融合体,聚合各类资本资源,成为新型举国体制推进的重要途径。
因此,混合所有制模式在推进新型举国体制的构建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混合所有制模式的建立,可以有效整合新型举国体制所需的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如何通过混合所有制模式在商业航天领域推进新型举国体制的实践,是当前我国商业航天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正如我们前面所讨论的,新型举国体制和混合所有制模式,作为我国当前推动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设计,对商业航天的发展同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价值。但是,任何制度设计,如果缺乏动力机制和可行路径,都难以在实践中获得切实推进并获得良好效果。
当然,对于商业航天而言,无论是新型举国体制还是混合所有制模式,都是具有探索性的崭新课题。如何将这两种制度设计融合于商业航天发展的实践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动力和路径的问题。
在普遍意义上,新型举国体制可概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与关系模式,即既要发挥市场机制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计划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只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下政产学研等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才能发挥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市场机制的竞争优势、多元主体利益统一的协同优势和长期目标指向的战略优势。
与此同时,技术创新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包括技术创新的可行性尝试,技术创新的前景判断,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实现,技术创新的社会融入度等等,共同构成了技术创新中资源与资本投入的风险。
因此,新型举国体制的动力机制必然包括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目标导向机制,多元参与主体的利益驱动机制,技术创新风险的补偿机制,管理者及骨干人才的激励机制。
就商业航天而言,新型举国体制的动力机制依然适用。要在商业航天领域推进新型举国体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动力机制。具体包括:
一,将商业航天相关产学研资源——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产业资本等主体纳入国家统筹引导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选择范围。国家给予明确的目标导向,并配套相应的扶持政策,以及公平的竞争环境,以调动最活跃的创新和市场要素,加快实现技术和产业两个层面的跨越式进步和突破性发展。当前的芯片产业正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其目的在于发挥技术创新体制中的计划优势,集中全国技术创新资源进行技术攻关,破解技术创新中“卡脖子”及打压“脱钩”难题,从而实现新技术创新的“赶超”。
二,明确商业航天产业各个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平衡利益分歧,达成各利益主体的帕累托最优和效率最大化。
例如:在商业航天发展中,同为政府主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就有所差别,中央政府更倾向于投入长期效应科研项目,地方政府则更倾向于投入短期内发挥作用的即时技术创新和具有科技、产业牵引带动效应的项目。
三,要极其重视推动商业航天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弥补技术创新的成本和风险,形成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和补偿机制。
四,要在商业航天领域建立合理的创新激励机制。创新激励是影响技术创新的主要因素,如果技术创新的人才和企业得不到激励,技术创新就缺少动力,可持续技术创新将无法维持。
通过对新型举国体制动力机制的分析,可以看到,混合所有制模式正是构建这一动力机制的一个重要方法和可行路径。
混合所有制以产权为核心,通过企业治理结构、经营机制、监管制度的系统性变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达成协调统一,实现政府有效监管、企业持续发展、社会资本认可的合作共赢。同时通过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目前,我国商业航天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模式的构建有两个途径。
一是通过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达成。例如航天科工集团下属航天科工火箭公司已经展开战略投资者引入、员工持股等资本运作,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走在前面。其所研制的“快舟”系列商业火箭采用了国际首创的星箭一体化技术,在国内首次采用栅格舵控制技术,是中国首个具有快速集成、快速入轨能力的小型固体运载火箭,创造了中国航天发射的最快纪录,初步形成了中国亟需的空间快速响应能力,增强了我国商业火箭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通过创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例如由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持股约30%的中科宇航,通过创新项目牵引,社会化融资、地方政府合作等方式,搭建了混合所有制模式,面向商业发射市场需求,充分调动团队、地方政府、战略投资方的积极性,三年时间就快速完成了力箭一号运载火箭研制工作,在火箭技术创新、研制效率、成本管控等方面都有所突破。同时,在广州南沙采用地方政府“代征代建”方式建设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建成后有望成为国内首个全产业链商业航天产业基地。
从当前商业航天领域的混合所有制实践来看,与新型举国体制在目标和手段上都具有相当强的一致性和同构性。就此而言,通过混合所有制模式建构并完善新型举国体制的动力机制,是我国商业航天发展政治逻辑、经济逻辑、科技逻辑的统一,也是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市场开拓以及体制变革的可行路径,更是两种制度设计在商业航天领域融合互补,发挥其最大价值的现实选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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