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美国制裁艾睿:后者被列入MEU清单
2020-11-26
来源:科技圈里那点事儿
路透社23日报道,美国特朗普政府将把89家中国企业定义为“有军事背景”,并限制其采购美国商品和技术。评论称,该清单一旦公布,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美国与中国的贸易紧张局势,并损害那些向中国出售民用航空零部件的美国公司的利益。
另有消息称,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拟发布文件,修改《出口管理条例》(EAR),在其中增加了新的“军事最终用户”(MEU)清单和第一批实体。据路透社报道,其看到的一份清单草样显示,共有89家中国实体和29家俄罗斯实体被列在MEU清单上,中国商用飞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其10个相关实体都在清单中。这意味着美国供应商必须获得许可才能向它们出售大量商业物品。根据该规则,此类许可证的申请被拒绝的可能性大于被批准的可能性。
值得关注的是,全球最大的元器件代理商艾睿电子全资附属子公司艾睿电子亚太集团(艾睿亚太 )也在本次的清单名单之列。
据悉,艾睿亚太在中国甚至在亚洲都是最重要的IC分销商之一,美国重点关照艾睿亚太,后面或针对大陆分销代理商进一步动作,艾睿亚太一旦进入实体清单被落实,也意味着美国供应商必须寻求许可才能向艾睿亚太提供元器件产品。
MEU清单与实体清单的区别
MEU清单与此前多次听到的实体清单有所区别,依据该规则实施的出口管制措施指向的是关于“军事最终用途”与“军事最终用户”相关的出口活动。而实体清单制度则是基于第744.16节确立,以识别被判定从事或有重大可能从事涉及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的主体;因此,依据实体清单制度的出口管制措施指向的是关于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外交政策利益”相关的出口活动。
就管制措施而言,MEU清单实体受出口管制措施限制的物项仅限于第744部分附录2的物项范围。而对于针对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主体的管制措施而言,受额外管措施限制的物项范围通常为所有EAR受控物项,因此较MEU清单而言,实体清单受限范围大很多。
其他方面来看,MEU清单实体列入、移除程序与实体清单一致。申请许可证批准更难,大概率被驳回。
具体来看,MEU清单相关规定主要受《出口管制条例》第772.1条限制。据该文件所载内容,除了符合美国商务部管制清单(CCL)相关许可证要求外,任何公司向MEU清单中的公司出口、再出口及国内转让EAR第744部分附件2中任何物项均需向美国商务部申请许可证。
第744部分附录2中所列物项主要包括以下九类:材料、化学品、微生物和毒素;材料加工;电子器件涉及、研制和生产;计算机;通讯与信息安全;传感器与激光;导航与航空电子学;海事;推进系统、航天器及相关设备。
该范围内的新增ECCN包括如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和“智能”设备在内的消费品,以及某些芯片和集成电路、某些电子测试和处理设备以及电信测试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