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
2019-03-13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电价关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我国的销售电价按用电的性质,分为四大类:居民、农业、大工业、一般工商业。一般工商业电价主要涉及中小企业,范围非常广,社会关注度高。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是是国务院交给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根据已公布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当年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任务目标超额完成,全国平均降低8分钱以上,降幅超过10%。这项硬任务的完成,有效释放了改革红利,切切实实增强了中小企业的获得感。
对此,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央企给出回应: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的工作部署。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不折不扣执行各项降价清费措施,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南方电网公司发文称,南方电网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承担央企责任,落实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继续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用地红线,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把国家的降价红利全面落实到每个实体、每个用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从2018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有12个省(直辖市)一年中电价降幅超过10%,其余14个省(直辖市)则为10%。这其中降价幅度最大的是内蒙古东部地区。2017年7月降价前,内蒙古东部地区一般工商业电价0.8360元/千瓦时,经过四轮降价,到2018年9月,该区域一般工商业电价已降至0.7761元/千瓦时,降幅达1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表示,2016年以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和推动出台降价清费措施,各项降价措施累计每年降低用户电费负担约2217亿元。2018年,该公司超额完成国务院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任务,经营区域内一般工商业电价从降价前的0.8060元/千瓦时降至0.7210元/千瓦时,降幅10.6%,为一般工商业用户年减负792亿元。加上大工业用户,2018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内新降低各类客户用电成本总计915亿元。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孟庆强表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省政府拓展降价空间,坚决落实一般工商业降电价政策,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低8.6分/千瓦时,降幅达到10.5%,释放改革红利减少用户电费超过25亿元;同时,通过减免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等收费,减少用户电费近10亿元。2018年湖南共降低用户用能成本近36亿元。另一方面,执行降价减费措施以后,公司每年减少收入16.9亿元,公司由2017年盈利6.6亿元转为2018年亏损4.9亿元。
数据统计显示,每年降低用户用能成本超过2000亿元,2018年,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的目标,进一步降低客户用电成915亿元。同时,推出全面深化改革十大举措,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电网、产业、金融业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数由第98位跃升至第14位,新能源消纳实现“双升双降”目标。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副局长唐俊撰文指出我国当前正在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仍在探索推进过程中,属于管制机制和市场机制并存情况。政府管制机制下由发电成本(体现为上网电价)、输配电成本(体现为输配电价)、基金附加和税金构成,市场机制下发电成本包括发电厂提供电能成本和辅助服务成本,两项成本都由电力市场形成价格。而调整用户用电成本主要在三方面,一是政府电价(或财税)政策的调整,二是电力市场建设的推进,三是交叉补贴的逐步解决。
过去几年,大工业企业通过参加电力市场交易和输配电价改革获得了改革红利,但一般工商业电价偏高,基于体量小难以参加市场交易,聚焦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可以使它们获得改革红利。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刘满平表示电价是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用户最为敏感的生产要素,尤其对于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产业而言,电费是其产品生产成本的重要构成。因此,相对于其它成本,“降电价”对于降低企业成本而言往往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也是目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能拥有的、最重要的降成本手段之一。
刘满平表示在降低电价中有四大措施可以采取,一是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的费用;二是放宽用电企业申请调整计费方式、减容、暂停的政策条件,完善两部制基本电价执行方式;三是继续降低销售电价中包含的基金和附加平均征收标准或者取消不合理的附加,减少政府对商品与服务的捆绑;四是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