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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 能源合作居于怎样的地位?电规总院院长谢秋野深度解读

2018-10-23

  编者按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领域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丰硕成果。在10月17日-18日于苏州召开的首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期间,就能源合作等相关话题,记者采访了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下称电规总院)院长谢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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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能源报 ID:cnenergy 作者:钟银燕)

  能源合作是重中之重

  中国能源报:“一带一路”建设包含诸多领域,其中能源合作居于怎样的地位?

  谢秋野: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诸多领域中,能源合作是重中之重,主要体现:

  首先,能源合作是促进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各国国计民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工业基础相对薄弱,能源消费水平较低,制约了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沿线国人均能源消费为0.8吨油当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0%。

  随着各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日益迫切。“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能为各国能源发展带来新契机,助推更多能源项目落地,提升沿线国家能源基础设施水平,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其次,能源合作是解决各国能源发展问题的有效手段。

  当前,世界各国的能源发展面临着很多共性问题,如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衡,能源贸易通道不畅,能源普遍化服务水平不高,大量化石能源消费造成的气候环境问题等。

  通过“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能够促进能源基础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提高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促进能源发展成果全球共享,加快消除能源贫困;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促进可持续发展。

  再次,能源合作是提升区域能源安全水平的关键途径。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能源供需互相关联,彼此影响,因此能源安全保障需要各国加强合作,共同努力。通过开展“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有利于促进能源生产国、消费国以及中转国之间的对话,加强各国能源政策的协调,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有利于完善国际能源市场和应急机制建立,稳定合理的能源价格,促进能源供应的多元化和可持续;有利于推动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共享,促进沿线国家能源技术进步,加快各国构建清洁、安全、经济、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

  能源合作成果丰硕

  中国能源报:请介绍一下,自“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提出迄今,能源合作都取得了哪些进展?

  谢秋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进展顺利,成果丰硕,也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到合作中来,给各方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① 能源政策沟通不断深化。

  在去年5月召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面向全球发布了《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得到沿线各国的广泛支持和响应。

  目前,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倡议下,我国已建立了56个双边能源合作机制,参与了29个多边能源合作机制,签署了百余份能源合作协议。

  ② 能源合作项目硕果累累。

  我国与沿线国家在火电、水电、新能源发电、输变电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一批又一批重大能源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如中巴经济走廊的恰希玛核电站、萨希瓦尔燃煤电站,越南海阳燃煤电厂,安哥拉卡库洛卡巴萨水电站,英国欣克利角C核电,巴西美丽山±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埃及500千伏主干网升级工程,沙特延布炼厂项目等,为相关国家能源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③ 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模不断提升。

  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中哈、中俄、中缅原油和天然气管道等一批有影响力的跨境油气管道标志性项目建成;同时与俄罗斯、蒙古、老挝、越南、缅甸等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也稳步推进,促进了区域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区域能源的安全供应水平。

  ④能源贸易畅通水平显著提升。

  我们与有关国家大力推动能源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能源贸易水平不断提高。2010-2017年,我国原油进口量由2.3亿吨增至4.2亿吨,天然气进口量由165亿立方米增至946亿立方米,分别增长了84%和474%,有力保障了我国能源供应。

  ⑤能源金融支持不断加强。

  积极探索“能源+金融”的合作模式,加强了金融保险机构与能源企业的紧密合作,有力推动了一批沿线国家能源项目建设,如丝路基金已为20余个能源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出资额超过90亿美元;亚投行也在首批贷款项目中,为孟加拉国电力输配系统升级扩建等多个能源项目提供了贷款支持。

  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国能源报: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能源合作的过程中,中国企业都遇到了哪些风险和困难?应该如何应对?

  谢秋野:“一带一路”沿线大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目前我国企业开展能源项目合作的主要风险有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和法律风险,而每个国家情况各有不同,风险差异也较大。

  除上述风险外,项目开展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共性的困难。

  一是各国能源技术标准体系各异,有的国家尚未建立标准体系,部分国家对中国标准体系的认可和采纳程度较低;

  二是沿线国家的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需要增加额外的投入;

  三是能源项目投资规模通常都不小,建设周期长,项目在前期融资上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是国内企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海外相互“杀价”、无序竞争问题时有发生,削弱了中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五是国内企业中,懂经营、善管理、通业务、会外语的复合型国际人才还比较匮乏。

  面对“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遇到的困难,我认为:

  第一,要做好能源合作的顶层设计,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共同建立起合作机制,通过编制合作规划、签署合作协议等形式,推进落实重点能源合作项目。当前,中国与17国共同发布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部长联合宣言,这必将为各国能源发展注入新动力。

  第二,要加强国内企业间的协调,可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集中力量开展好重点国别的关键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同时也需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防止一哄而上、恶性竞争。

  第三,要加强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推动“产业+金融”的合作模式,让金融和保险机构能从项目运作初期就深度介入,使项目得到有效的资金保障。

  第四,要加强技术标准的对接,坚持中国标准“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这对海外项目的成本节约和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智库建设,大力发展国际业务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要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此外,智库在政府决策、民间交流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强各国智库的交流合作,扩大合作共识。

  中国能源报:作为中国能源智库的代表之一,电规总院在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谢秋野:电规总院积极发挥自身高端能源咨询机构及专业智库的优势,主动融入并深度服务国家“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以规划研究、政策研究为先导,广泛参与能源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各类活动,为政府、能源企业等提供了高质量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首先,积极服务国家能源国际合作政策和规划研究。

  近年来,电规总院先后开展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专项规划研究、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研究等全局性问题研究,以及老挝电力规划研究、中苏(丹)、中越、中俄、中蒙、中菲、中国-中东欧等多双边能源电力合作规划研究,同时针对一些重点问题开展大量专题研究,如“一带一路”重大能源项目风险控制措施、重点国家电力市场发展分析研究、孟中印缅联网潜力研究等。

  其次,积极推动我国深度参与全球能源交流合作。

  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5年来,积极组织承办多场重大能源国际会议,如本次“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中阿能源合作大会等。作为国内权威的能源智库机构,电规总院多次参加清洁能源部长会、亚洲合作对话外长会等高级别国际会议,向世界宣传中国能源行业绿色发展理念,介绍中国能源发展成就,分享中国经验,讲好中国故事,有力地促进了中国能源行业与世界的交流与合作。

  再次,积极助力国内能源企业“走出去”。

  先后为中核、南方电网等能源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发展战略规划咨询等服务,为大唐、华电、内蒙古电力等企业的众多海外电力项目,提供了工程咨询评估、业主工程师等技术服务,同时还为丝路基金、中信保、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了投资环境研究、项目技术咨询等服务。

  未来,电规总院还将为更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高端规划咨询服务,以规划为引领,协助相关国家能源电力行业快速发展,同时带动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更多合作项目落地,助力国家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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