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下降10%!分两步走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2018-04-22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4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分两批实施降价措施,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公布了第一批降价措施,强调将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具体措施包括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四个方面。
其中,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
一是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
二是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
通知明确
做好电网清费工作,包括清退电网临时接电费、减免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要根据《关于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宁东直流等专项工程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核定的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将降低部分用于核减相关省份输配电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要将省级电网企业已核定的规划新增输配电投资额转为用于计提折旧的比例由平均75%降至70%,减少本监管周期定价成本,并相应降低输配电价。
中电传媒记者观察2018年将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超800亿元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方面的相关决策部署,回应社会关切,国家发展改革委于4月19日召开“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取得实效”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明确,2018年,我国将通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过800亿元,通过加强地方天燃气输配价格的监管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超过10亿元。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2017年,我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取得了积极成效,累计降费金额超过3200亿元。其中,通过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扩大电力直接交易、降低全国工商业电价、取消和降低基金附加等措施,合计减负超过2000亿元;通过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减轻企业用气成本约120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
自2015起,通过六项主要措施已累计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275亿元。细分来看,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方面合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35亿,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方面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80亿元,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80亿元,取消和降低通过电价征收的基金及附加方面涉及资金约960亿元,完善两部制电价执行方式方面涉及资金150亿元,取消电价优惠方面降低了相关21个省的输配电价1分钱。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2018年,国家发改委将继续降低企业用能、物流等成本,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在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方面
将通过指导地方抓紧制定出台省(区、市)内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规则,重新核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加强地方天燃气输配价格的监管,规范输配企业收费行为,预计可降低用气成本约10亿元。
在降电价方面
将从降低电网输配电价水平、清理和规范电网环节收费两个方向,通过清理和规范电网环节收费,释放区域电网、省级电网和跨省跨区专线输电工程输配电价发改革红利,降低电价中征收的政府基金标准,释放减税红利等八项措施,确保实现降价金额超过800亿元、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10%的目标。据规划,国家发改委将分两批措施以达到10%的降价目标。作为首批措施,《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于4月19日印发,其中明确了四项主要措施,涉及金额430亿元。第二批措施预计将于下半年实施,涉及金额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