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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未来发展思考 “大市场”与“小市场”一体化运作

2018-04-08

电力市场" title="区域电力市场" target="_blank">区域电力市场的构建是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是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推动电力工业良性发展的重要载体。从我国的资源禀赋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经验教训不难发现,省间壁垒严重阻碍着跨省资源的合理流动。

  南方区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桥头堡和电改排头兵。南方区域内东西部省区在经济结构和能源分布之间、用电需求和发电装机之间、用电负荷季节特性和一次能源供应自然特性之间存在着极强的互补性。但装机能力普遍过剩和省为实体的基本国情是区域市场建设避之不及的障碍,更不是完全交由市场可以解决的问题。目前电力市场的试点、建设都是由各省级政府部门主导开展,但对于区域市场的构建,却没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推进,多方利益缺乏协调统筹。各省区出于对本省区GDP的考量和省区内发电企业的保护可以理解,但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长远的发展,更需要跳出眼前利益的局限。当壁垒一旦得到破除,更广阔的的公共福祉将会创造更大经济空间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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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的必要性

  目前南方各省电力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除了海南,南方各省均率先开展了省内中长期电力市场建设。但随着发用电计划放开到一定程度,省内中长期市场发展将有可能遇到瓶颈,各地的宏观经济问题、电力供需矛盾、清洁能源消纳压力都难以在本省区内解决,市场效益将面临天花板。

  原因之一:省区“小市场”优化潜力有限,区域电力市场更有利于发挥南方区域经济和能源互补的区域优势。

  南方区域内东西部省区在经济结构和能源分布之间、用电需求和发电装机之间、用电负荷季节特性和一次能源供应自然特性之间存在比较强的互补性,其中90%的水电装机集中在云南、广西、贵州,90%的煤炭产量集中在贵州、云南,而75%的用电负荷和80%的国民生产总值集中在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同时西部省区之间的区域优势、资源优势等又各不相同,这些区域特性决定了只有建立区域性的统筹协调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实现更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这是国家部署“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前提,也是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最主要的出发点。

  原因之二:区域电力市场有利于缓解南方区域日益凸显的区域性电力供需矛盾。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从需求侧看,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拉动用电快速增长的基础尚未形成,南方区域用电维持5%左右的增长幅度并趋于稳定;从供应侧看,过去经济粗放式增长、电力“跑马圈地”式开发建设带来的问题逐步凸显,南方区域内发电装机过剩、发电利用小时持续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云南富余水电消纳问题尤为严重,地域之间、流域之间、季节之间,以及一次能源之间的市场空间在省为实体、省内利益优先考虑的影响下被忽视,省间协调难度加大,一些问题由局部性逐渐向区域性蔓延。在此情况下,仅仅依靠省内市场机制在短时间难以彻底解决,必须从建设区域性、系统性的统一市场机制角度予以统筹考虑。

  原因之三: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

  9号文提出,要完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按照国家能源战略以及经济、节能、环保、安全的原则,采取中长期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使电力富余地区更好地向缺电地区输送电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调剂余缺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明确,区域市场和省级市场均为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于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414号)提出,尽快发挥交易中心平台作用,为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提供公平规范的交易服务;推动国家能源战略的落地和南方电力市场建设。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将南方(以广东起步)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南方区域将分阶段完成区域现货市场的过渡。

  原因之四:“西电东送”多年生产实践为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首先,“西电东送”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围绕“西电东送”,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南方区域建成“八交十直”的跨省区输电网络,年输电能力达到3700万千瓦,南网五省区形成了紧密互联的大网络,为区域统一市场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物理网架基础。

  其次,南方五省区围绕“西电东送”形成了区域电力生产运行机制,为促进东西部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西电东送”协议计划已经成为南方五省区政府部门在电力生产运行和管理协调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和决策依据。

  综上所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是“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在贯彻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过程中,所建立的机制和积累的经验,是南方区域市场化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基础,应该在本轮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建设过程中予以坚持和完善。

  “大市场”与“小市场”紧密结合、一体化运作

  根据区域市场构成的特点,国外典型区域电力市场模式大致可分为PJM为代表的全区域统一平衡的集中式和北欧电力市场为代表的分区平衡的集中式两种。

  统一平衡的集中式区域市场特点为:唯一交易调度机构、唯一市场规则、统一平衡。由多个区域实体组成,各个区域主体在唯一的交易机构中采用唯一的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并由唯一的区域调度进行统一平衡、集中优化。

  分区平衡的集中式区域市场特点为:多个交易或调度机构、共同市场规则、分区平衡。以“大市场”为发用电资源统一优化配置的主要平台,“小市场”主要满足就近消纳平衡的个性化、差异化交易需求,各个“小市场”内可以分别使用不同的市场模式和交易品种。“大市场”由多个“小市场”组合而成,以市场成员公认的市场规约为基础,以调度配合机制、交易时序分工、数据通信接口规范等措施紧密衔接联合形成统一的“大市场”。这两类区域市场具有共性,即所有市场主体在大市场平台上的交易需求按照统一规则汇总优化,实现全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最优。

  在我国以省为实体的经济体制下,南方区域“西电东送”战略的执行,除国家指令性计划外,主要是在省区政府之间的框架协议范围内开展,并且当前南方区域内各省区电力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市场竞争环境差异较大,需要通过不同的市场机制加以解决。应在保障“西电东送”通道高效利用、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和省区政府框架协议的前提下,组织跨区跨省市场交易。在此情况下,区域市场和省级市场并存的情况将长期存在,北欧分区平衡的集中式对于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更具有借鉴意义。

  以南方区域市场的最终目标,建立南方区域“大市场”与各省区“小市场”紧密结合、一体化运作的南方区域统一市场。

  国外成熟的电力市场具有一个显著特征,即不约而同地选择以多州、多国联合电力市场,同时以现货交易完成绝大多数电量交割,促进优势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结合国外现货市场建设经验,因此,统一的现货市场是实现南方区域统一“大市场”最有力的切入点。

  第一,区域现货市场是解决中长期交易合同执行与系统安全运行之间矛盾的有效工具。区域现货市场电量虽然占比不高,但为市场主体尤其是售电公司提供了一个修正中长期发电计划的交易平台,减少系统安全风险与交易的金融风险,避免了中长期交易计划对一次能源市场变化、用电需求变动反应滞后的问题,也是发用电计划平衡向市场主导平衡转变的最有力的工具。

  第二,区域现货市场是推动清洁能源跨省区流动的突破口。西部清洁能源具有良好的价格和外部性优势,但其间歇性、随机性和季节性等特点使其在区域市场中长期交易规模受限,难以发挥出边际成本优势,有必要跨出本省区的“小市场”,拓展交易范围和渠道,促进最大限度成交。即时交易、即时交割的区域现货市场正是应对清洁能源发电需求的最合适的渠道。

  第三,区域现货市场是挖掘区域“大市场”潜力的最有效手段。中长期交易频次低、偏差大,难以满足临时交易需求,价格信号严重滞后,市场主体预判不足,跨区跨省输电网难以充分利用,市场满意度遇到“天花板”。区域现货市场可以在中长期交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输电能力、发电能力,以精确及时的交易服务满足市场主体的诉求。

  第四,区域现货市场是中长期市场的有益补充。区域中长期市场要想做强做大、吸引市场主体加入,离不开范围广、渠道多、参与度高、灵活及时的现货市场平衡偏差与调剂余缺。因此,区域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二者必须密切耦合,搭建全面反映电力商品价格信号、稳定中长期市场生产用能预期、灵活应对短期发用电需求的完整市场体系。

  综上所述,省为实体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南方区域内发电资源无限制自由流动不可行。南方区域现货市场类似于关税体制下的进出口贸易,以中长期协议计划优先保障为基础,紧密联合各省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通过更广阔的交易渠道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培育更多的跨区跨省综合营销服务商,是推进区域市场融合统一的强大驱动力。

  实现南方区域统一市场的发展路径

  建议按照“三步走”的发展路径,推进南方区域统一市场建设。

  第一阶段是市场培育阶段。从规范全区域中长期交易体系起步,逐步实现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的统一,为区域市场和省级市场融合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是市场融合阶段。各省区价格机制、交易时序、结算规则与跨区跨省市场规范衔接,中长期跨区跨省交易同平台运作,探索建立部分交易品种全区域统一出清的价格机制;以跨区跨省增量现货作为区域统一市场建设的过渡方式,实现两级市场的同步运作。

  第三阶段是市场统一阶段。最终形成以跨区跨省中长期物理合约、日前现货交易和省内现货市场为主体的南方区域统一市场体系。

  按照上述发展路径,一是要借势政策导向超前布局区域交易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的南方区域交易系统;二是要设计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提出标准化的中长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和相关衔接规范,建立区域市场公约,同时兼容不同地区的发展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三是要全面考虑南方区域市场配套机制,合理衔接中长期物理合约与现货交易,转变现有中长期交易计划管控机制,建立市场风险防控、信息披露及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市场交易服务能力;四是强化电力交易机构发展,超前储备、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市场建设队伍,保持交易机构旺盛的发展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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