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关于开展低压集抄和电能表微功率无线等现场试运行验收的公告
2017-11-30
广东电网发布《关于加快开展低压集抄和电能表微功率无线、宽带载波本地通信模块现场试运行验收的公告》,公告中称,广东电网公司加快开展2018年第一阶段现场试运行集中验收工作,符合验收前提条件的低压集抄和电能表微功率无线、宽带载波本地通信模块的单位,提交验收申请表到广东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验收合格进入名单内的模块厂家方可在2018年广东电网公司内应用,集中验收工作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详情如下:
关于加快开展低压集抄和电能表微功率无线、宽带载波本地通信模块现场试运行验收的公告
各微功率无线及宽带载波通信模块委托测试单位:
为加强通信模块的质量管控,确保电能表与低压集抄设备的通讯准确可靠,广东电网公司于2017年3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开展低压集抄和电能表微功率无线、宽带载波本地通信模块委托测试的公告》和《关于发布低压集抄和电能表微功率无线、宽带载波本地通信模块现场试运行要求的公告》。经过实验室测试和现场挂装运行,现已有一批单位具备试运行验收条件,为做好公司2018年第一批计量物资采购工作,我部计划加快开展2018年第一阶段现场试运行集中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阶段集中验收工作时间
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二、申请现场试运行验收的相关要求
(一)验收前提条件
1.通过广东电网公司电科院实验室测试合格,取得合格测试报告。
2.根据《关于发布低压集抄和电能表微功率无线、宽带载波本地通信模块现场试运行要求的公告》的要求,开展混装台区现场试运行,运行时间应不少于30天,每天计量自动化系统中电能表日冻结表码的抄读成功率应不低于98%,且至少连续15天的日冻结表码抄读成功率为100%
3.针对参与现场试运行的微功率无线厂家数量较少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试运行台区要求。由“每个台区的通信模块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其中2家为广东电网公司已公布的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测试合格供应商,其它为参与试运行的供应商”调整为“每个台区的通信模块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
(二)验收申请资料
申请现场试运行验收的单位,需填写验收申请表(模板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广东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
(三)验收计划安排
根据各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表,广东电网公司市场部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验收,1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论
三、验收结果应用
2018年1月20日前广东电网公司根据第一阶段验收结论,公布模块测试合格入围名单。进入名单内的模块厂家方可在2018年广东电网公司内应用。
四、其它说明
本次集中验收后,广东电网公司仍将按已发布的试运行要求随时接受各模块厂家的报验申请,组织验收工作,定期更新并公布模块测试合格入围名单。
五、工作联系人
广东电网市场营销部 彭策 020-85123719
广东电网电科院 张思建 020-85124427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
2017年 11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