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网、微网逐步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2017-09-26
近日,增量配网和微网政策进展和招标加速:第二批试点增量配网试点上报,要求第一批9月底前确定业主方。28个微网试点项目确定,《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印发。
政策加快推进,增量配网建设的限制因素逐步缓解。106个增量配网试点项目,投资规模超400亿,但下发近10个月以来,建设进展较慢。主要是,1)增量配网属于新的业务模式,增量配电范围、招标方式、配电价格、与外部电网的联网和调度等核心问题需要确定;2)很多项目业主未定,电网希望获得控股权。针对这些问题,近期,政策要求9月底之前第一批确定业主方,电网控股的项目不超过50%。能源局也已研讨增量区域业务划分办法。有望推动建设加速。
微网以35KV以下的配网为主,电源自供比率不低于50%,可看成增量配网的延伸,28个示范项目已确定。微网加上第二批增量配网试点范围上报,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各地增量配网密集招标启动。8月份以来,浙江、河南、重庆等地区相继发布增量配网的招标公告,其中浙江5个项目已确定业主方。微网方面,以河北为代表的省市已确定微网示范项目的建设细节事宜。
增量配网对上市公司利润增厚的核心在于上市公司可做总包商,带动带动设备销售和增值业务发展,从单个项目可获得的利润规模是电网为业主方时的数倍(5亿设备投资规模的项目,总包金额约3000万)。建议关注前期已介入增量配网布局的恒华科技、北京科锐、合纵科技。从增量配网和微网建设对新模式、增值服务、储能的带动来看,建议关注许继电气、金智科技、中恒电气、南都电源等。
事件:
近日,增量配网和微网建设政策取得较多进展。
1)9月18日,河北省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的通知,明确示范项目3个,共涉及风电规模220兆瓦、光伏92.27兆瓦、电储能20兆瓦、分布式然气三联供20兆瓦、储热电锅炉75兆瓦的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事项。
2)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
3)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请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报送3-5个第二批增量配电项目,并要求第一批试点项目应于9月底之前完成项目业主确定。
点评:
1、增量配网和微网实施进度较慢,已出现积极变化。
自2015年3月电改9号文出台以来,电力行业内改革进展显著。关注度最高的是售电和增量配网建设。售电方面,除广东外,在河北、江苏等地售电交易开启。在广东,截至9月,市场化交易超过1000亿,2018年市场化交易规模将达1600亿。售电公司已实质获得利润,2017年1-6月广东售电公司合计利润达6.21亿元,相关上市公司的报表也已经体现售电交易利润。但资本市场表现平淡,主要原因是,由于竞争,度电价差下降较快,从最初的0.1元/度以上,下降至0.04元/度以下,同时用户分成占比增加,售电公司度电利润下降。
而在被寄予厚望的增量配网建设中,过去近一年,利润兑现的进展比售电交易更慢。2016年11月以来,106个增量配网试点项目已经下发,以平均每个4亿元投资额计算,市场空间约超过400亿元,但据不完全统计,仅陕西铜川、内蒙棋盘井园区等项目开工建设,大多数项目处于业主方未确定的前期阶段。究其原因是,1)增量配网属于新的业务模式,增量配电范围、招标方式、配电价格、与外部电网的联网和调度等核心问题确定需要一定时间;2)传统的电网公司之前负责大部分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参与增量配网的过程中,依然希望获得控股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资本通过参股获得一定话语权,从而获得总包、运营等收益的积极性。因此,在上市公司中,我们可以看到,通过一些参股增量配网的公司仍处于筛选项目,圈地的阶段,实际兑现在报表中的利润较少,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表现。
我们注意到在近期,增量配网和微网在政策和各地落实上都出现了比较积极的进展,值得跟踪关注。
2、政策方面,示范项目加速评定,限制电网控股比例。
在106个增量配网项目评定之后,23个多能互补试点、56个能源互联网试点、以及28个微电网试点项目相继出台。其中微电网项目可以看成增量配网项目的延伸,增量配电网主要是指110KV或者220KV以下的电网,而微电网的范围主要限定在35KV、20MW以内的可实现大部分自我供给平衡的电网。微电网可实现50%以上的电量自给率,因为包含多种电源,微电网除可提供配电服务外,还可更好的提供综合能源的增值服务和辅助服务。同时也将带动新能源和储能的发展,前期28个示范项目可带来的新增光伏装机为899MW,新增的电储能装机超过150MW。此外,第二批增量配网试点也已经上报,增量配网的试点范围将大幅扩大。
而对于增量配网建设实施的几个核心问题,近期发改委和能源局层面也有相应的政策或研讨予以应对和推进。1)针对业主不明确,电网控股问题。目前文件要求9月底之前第一批试点全部确定业主方,电网在不得在超过50%的项目中控股。2)针对增量配网范围不清晰的问题,国家能源局已召开研讨会讨论实施办法,有望近期出台。同时要求公共电网对增量配网的接入进行无歧视的对待。
因此,我们认为增量配网建设实施的政策正在快速细化,将加速推进已纳入试点项目的建设。
3、各地实施加快推进,多个项目开展招标,确定业主。
8月份以来,海南、河南、陕西、江苏、河北、甘肃等地区相继发布增量配网的招标公告,其中,浙江的温州龙湾区空港新区、天城围垦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金华东阳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等五个项目已经于9月7日确定业主方。
而在微网方面,试点项目一般在1-2年内实施完成。例如,河北已明确示范项目3个,共涉及风电规模220兆瓦、光伏92.27兆瓦、电储能20兆瓦、分布式然气三联供20兆瓦、储热电锅炉75兆瓦的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事项。
增量配网的投资额根据覆盖范围和负载情况,所需变电站、电缆等设备的数量不一。以某个设备投资5.15亿的增量配网项目为例,主要设备投资是变电站和线缆,基建投资根据园区的情况不定。若某设备商通过参股或控股获得总包业务,按照5%-6%的利润率计算,项目对应的总包利润约2500万-3000万。设备销售占比也将在电网为业主时的10%-20%的市占率基础上大幅提高。从单个配网项目可获得的利润相对以往模式将是几倍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