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官方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信与网络> 设计应用> 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表示方法
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表示方法
杨 珺1,李 晶1,王 敏2,陈 晨1,廖伟辉1
1.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通信指挥学院 二系,湖北 武汉 43001
摘要:针对计算机证据格式繁杂不利于形成证据链的问题,提出了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表示方法。该方法将计算机证据的描述层次划分为数据表示层、证据表示层、事件表示层和案件表示层,并在这些层次上分别采用证据元数据来描述计算机证据。通过对计算机异常事件证据元数据的设计,实现对计算机证据的内在属性和关系进行统一的表达,能够方便地组织、分析、融合和提交计算机证据。
关键词: 计算机安全
Abstract:
Key words :

摘 要:针对计算机证据格式繁杂不利于形成证据链的问题,提出了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表示方法。该方法将计算机证据的描述层次划分为数据表示层、证据表示层、事件表示层和案件表示层,并在这些层次上分别采用证据元数据来描述计算机证据。通过对计算机异常事件证据元数据的设计,实现对计算机证据的内在属性和关系进行统一的表达,能够方便地组织、分析、融合和提交计算机证据。
关键词:计算机安全;电子犯罪对策;计算机取证;证据;元数据

  目前,计算机犯罪活动日趋猖獗,因此有效地组织计算机犯罪证据信息,形成计算机证据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计算机证据来源众多,格式繁杂[1-2]。一次入侵事件的证据可能留存于网络、网络设备以及计算机系统中,这些记录了入侵者的入侵手段、入侵时间和入侵结果的证据相互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为了能够对这些格式不尽相同却具有相关性的证据进行有效地组织、分析、融合和提交,迫切需要对它们进行统一的表示。元数据(Metadata)是描述数据的数据[3],是对信息对象编码式的结构化描述,它主要用来描述数据的内容、质量、所有者、提供方式、覆盖范围以及管理方式等,是数据与数据用户之间的桥梁。
  本文拟用元数据对计算机证据进行描述,以便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能够统一地表达计算机证据的内在属性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为形成计算机证据链奠定良好的基础。
1 计算机证据元数据
1.1 计算机证据

  计算机证据也称电子证据,是指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表征某种事件事实的数据集合。
  计算机证据源分为计算机系统证据源和计算机网络证据源。计算机系统证据源包括:系统日志文件、数据文件、内存映像文件、临时文件、空闲磁盘空间等;计算机网络证据源包括:网络数据包、杀毒软件日志文件、防火墙日志文件、入侵检测系统日志文件、各种服务器日志文件等。
1.2 计算机证据元数据
   目前,元数据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些学者将元数据简单定义为:关于数据的数据[4],而该定义无法清晰地反映元数据的内涵。于是,不同领域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该定义进行了扩展和深化[3]。当前,在计算机取证领域中,对计算机证据元数据的定义还未见报道。
   通过分析和总结元数据在其他领域中的定义,本文将计算机证据元数据定义为:一种构建在计算机证据基础上具有统一格式的结构化数据,它是计算机证据的结构化描述。其目的是描述计算机证据的基本特征、基本属性和相互关系,以便那些格式不同的相关证据能够进行有效地组织、分析、融合和提交。
1.3 计算机证据元数据特点
   作为对计算机证据结构化描述的一种方式,计算机证据元数据的基本特点为:
   (1)描述性:计算机证据元数据按照规则描述对象,并以此组织和管理证据资源。
   (2)动态性:计算机证据元数据会随着描述对象的变化而变化。
   (3)多样性:从不同角度对描述对象的特征进行划分并产生多种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表示形式。
  (4)复杂性:计算机证据元数据可以嵌套,既是元数据的集合,也是可选择性的元数据。
   (5)多层性:计算机证据元数据的描述对象可以是多层次的。
   (6)支撑性: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能够有效地维护描述对象的原始性和完整性,能够与描述对象共存。
2 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表示
2.1 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表示原则

   本文依据以下原则对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进行描述。
   (1)模块化:根据内容将计算机证据划分为不同模块,各个模块分别采用不同类型的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表示,以满足不同的应用需求。
   (2)一致性:计算机证据元数据的描述应尽量与元数据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持一致。
   (3)可扩展:通过复用、嵌接、延伸、细化、修改等方式,构建新的计算机证据元数据;预留计算机证据元数据的元素空间以适应未来的需求。
   (4)稳定性:将基本的、共同的和必需的内容归纳为1个核心元素集,核心元素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够满足基本的应用需求。
  (5)互操作:计算机证据元数据应支持异构系统间的互操作,它可在不同系统间实现传输、交换或转换。
   (6)递归性: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能被逐层地描述、定义、确认和验证。在每个层次上,计算机证据元数据均具有独立元素。
  (7)开放性:一旦出现新的计算机证据源,即可设计出相应的计算机证据元数据。
2.2 计算机证据元数据的表示层次
   根据计算机取证分析递进构造证据链的特点以及计算机证据元数据的特点和表示原则,将描述层次划分为数据表示层、证据表示层、事件表示层和案件表示层,并在这些层次上分别采用计算机证据元数据对描述对象进行描述,它们的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

  数据表示层的任务是描述原始的取证数据。如,对于系统日志文件、防火墙日志文件、数据文件等具有严谨记录格式的原始取证数据,可借鉴其本身的描述格式来构建相应的计算机证据元数据;对于网络数据包,可参照TCP/IP协议树和网络数据特征属性来构建相应的计算机证据元数据。
   证据表示层的任务是描述取证分析后的数据。经取证分析方法得到的证据通常与取证数据具有相同的格式,因此在证据表示层可采用与数据表示层相同或相似的计算机证据元数据描述。
   事件表示层的任务是描述计算机异常事件的所有证据,即在事件表示层,对计算机异常事件的所有证据进行统一的规范化描述和表示,是对证据的进一步分析、关联和融合的过程,是形成计算机证据链的核心和关键步骤。
   案件表示层的任务是描述计算机案件(一系列计算机异常事件)的所有证据,是提交证据、形成调查报告的基础。
2.3 事件表示层的描述
   通常,一个事件由事件主体、事件目标、事件时间、事件地点以及事件操作来描述。异常事件元数据根据计算机证据元数据表示原则,并参考通用入侵检测对象GIDO(Generalized Intrusion Detection Objects)中的事件描述类[5]、事件对象描述、交换格式IODEF(Incident Object Description and Exchange Format)中的若干事件类[6]来设计,该描述如表1所示。

  表中省略了部分同类的、繁冗的数据项子项和子元素,将描述事件地点的数据项分布到各个相应的数据项子项或子元素中,并用位置节点标示,增加了复合事件描述,复合事件是单一事件的集合运算(并、与、异或等运算),它复用了单个事件的一般性描述,保持了元数据描述结构上的完整性。
  元数据是一种基本信息组织方法,是信息的标准化表示,它能够为信息系统各个层次的内容提供规范的定义、描述、交换和解析,能够为分布的、复杂的信息系统提供互操作和整合平台,可以为计算机智能识别、处理、集成各种信息提供工具。
  采用计算机证据元数据对计算机证据进行统一描述有利于计算机证据的组织、分析、融合和提交,有利于计算机证据链的形成。
参考文献
[1] 殷联甫.计算机取证技术[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2] 宁勇.电子证据的基本问题与取证初探[D].北京:清华大学,2004.
[3] 许永涛.基于E-R-P建模体系的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模型与应用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8.
[4] HILLMANN D.Usingg Dublin Core[EB/OL]. (2001-04-12)[2008-12-20].http://www.dublincore.org/documents.
[5] A common intrusion specification language[EB/OL]. (1999-6-11)[2008-8-12]. http://gost.isi.edu/cidf/drafts/ language.txt.
[6] RFC5070: The incident object description exchange format[EB/OL].(2007-12-1)[2009-3-11].http://www.rfc-editor.org/rfc/ rfc5070.txt.

此内容为AET网站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