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蚂蚁唯冠为何敢叫板大象苹果
2012-02-15
作者:Sina
来源:Sina
过去几年间,苹果公司在已故的“乔帮主”领导下,其产品正以迅雷(微博)不及掩耳之势抢占全球市场,iPad更是为平板电脑写下划时代的一笔。
如今,尽管国内许多人都拥有一部iPad,但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在中国内地,“iPad”的商标使用权并不属于苹果公司。本报记者 常燕
1 一个家喻户晓的商标,到底属于谁?
全球追捧的苹果,让“iPad”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商标。
然而,最早注册该商标的并不是美国苹果公司,而是名不见经传的深圳唯冠公司。
从2000年开始,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就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当时苹果还没有推出iPad。2009年,台北唯冠将其拥有的iPad全球商标权以3.5万英镑的价格转让给苹果。而苹果却忽略了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不在台北唯冠的手中,而在深圳唯冠手中的事实。
2011年12月,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以苹果一审败诉而暂告一段落。随后,唯冠对苹果授权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使用ipad商标。
如今,更是传出石家庄工商局扣查iPad后,京东(微博)商城、苏宁易购(微博)、亚马逊(微博)中国已经下架iPad。但该案终审将于本月29日在广东高院开庭。
至于深圳唯冠,曾是全球第四大平板显示器制造商,曾拥有五千多员工的响当当的企业,如今却濒临倒闭。有媒体用“厂址满目疮痍,债主纷纷讨债”来形容它现今的境遇。
“自2010年开始,工厂就再也没有招过人了,而且老员工也分批撤出了。”有媒体在稿件中称,“深圳唯冠如今债台高筑,几乎没什么值钱的资产了。”
2 唯冠叫板苹果,苹果失算
对于濒临倒闭的深圳唯冠来说,怎敢对享誉全球、有强大法律团队支撑的苹果敲竹杠?因为它才是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权人。
据深圳中院判决书内容显示,香港唯冠下属两个子公司,一个台湾唯冠,一个深圳唯冠。深圳唯冠是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权人。台湾唯冠把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卖给英国IP公司,IP公司再卖给苹果公司,以上合同都签了,但商标转让手续没办。于是IP公司和苹果公司去深圳中院起诉,要求判决ipad商标直接归苹果公司所有。
然而深圳中院认为,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没有登记转让,且台湾唯冠不能代表深圳唯冠,遂驳回诉讼请求。
台湾唯冠能否出卖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IT法律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台湾公司和深圳唯冠是不同的主体,在法律上都具有独立的地位。与IP公司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的是台湾唯冠,但ipad在大陆却由深圳唯冠拥有,因此无权直接转让。
事实上,当初苹果公司为收购“iPad”商标,可以看出是“精心设计”,但却“百密一疏”。
苹果利用在英国设立一家名为IP的壳公司出面购买ipad商标,这样就可以‘廉价’购得,但没想到,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北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
这就有了随后的ipad商标维权案。
就在不少人称道唯冠的维权精神时,也有网友发出不同声音,称唯冠自己没创新,却大敲竹杠。对此,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这跟企业是否创新没关系,毕竟唯冠2000年就注册了ipad商标。
3 苹果ipad何去何从?
一旦二审败诉的话,苹果ipad何去何从?
“绝大多数情况下,二审改判的几率都非常低,而且在法律上苹果又明显处于不利地位,改判的希望非常小。”赵占领分析,摆在苹果面前有两条路,ipad产品改名或者与深圳唯冠和解。
他认为,苹果和深圳唯冠的二审案件很可能不到法院出判决双方就和解,因为一旦二审结果出来,苹果败诉,到那个时候再谈和解,代价会比现在还高。
赵占领认为,现在和解的话肯定不会有100亿。苹果现在采取拖延战术,等到ipad3上市,ipad2停售时,ipad3也可在大陆改名,另一方面拖延时间也可以增加谈判筹码。
这案子和中易中标诉微软(微博)中文字库侵权的案件类似,但那个案件中,微软成功利用拖延战术,把一审案件拖了两年多,最后涉案的几种操作系统都已停售,即使二审败损失也不大。
事实上,唯冠或许正是怕苹果使用该战术,故除了诉讼之外,还向各地工商,甚至海关投诉,要求禁售、禁止进口,多管齐下,希望逼迫苹果和解。
赵占领称,此案对于其他企业也是一个警示,需提前将企业品牌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结合。
《华为(微博)研发》作者张利华也在微博上表示:深圳唯冠行使法律手段要求各地法院制止销售ipad,是个好开头,中国企业也可靠商标产权赚钱,以前国人总习惯被外国企业告侵犯商标权,这次国人终于可以从中大受益。
★ 事件回放 ★
2000年 唯冠电子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 深圳唯冠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
2006年 苹果公司推出平板电脑iPad。
2009年 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向英国IP公司(IPApplicationDevelop-ment)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
2010年2月英国IP公司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
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苹果公司和IP公司起诉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案。2011年12月5日 苹果一审败诉,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无权使用“iPad”这个英文单词来销售平板电脑。
2011年12月30日深圳唯冠开始主动出击,将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国美电器告上了法庭,要求国美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及相关广告宣传活动。
2012年1月10日苹果提起上诉,2月29日上午8点50分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的终审。
2012年2月11日媒体报道,石家庄工商部门严查iPad2,查扣45台,并严令省会商家全部下架,我司石家庄全部门店已经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