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后再入“炮局”
1赞原本说要继续更新ISSCC一行见闻的,但是今天早上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让这个更新不得不暂停一下。那就是:我家于今天凌晨被入室盗窃了。小偷偷走了我的笔记本电脑……不过比较幸运的是家里其它东西没有失窃,人身安全也没什么伤害。
但是,笔记本电脑失窃意味着里面资料的遗失,尤其是ISSCC会议上论文和PPT的遗失。这才是比较要命的。所以目前只有先停止更新直到我找别人拷到资料再说。不过幸好木易师姐让我带的化妆品被我拿出来放别的地方了。(其实木易师姐买的化妆品加起来比笔记本电脑还贵……)
先打电话找了物管保安,物管过来看了看说这小区3、4年没被盗过了。这次被盗居然还是在物管监控室所在的单元,小偷真是嚣张。然后打电话通知了警察蜀黍过来,警察蜀黍过来看了几眼,然后在现场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了解了一下都丢了些什么东西。明确一下失主是我以后,让我跟着去派出所走一趟。
其实自从我当年参与“街头斗殴”18年以来,我没有再进过派出所,连去办事的机会都没有。没想到18年后以受害人的身份又进去了。由于辖区派出所现在在整修,今天去的是他们临时驻地。进去以后发现这驻地真是破败不堪,派出所的接警人员挤在楼梯口临时搞的一个柜台前,外面的冷风不断的往里面灌。
进到派出所里面以后,出警的警官和今天负责接待的“第一接待人”交代了几句。然后接待人找个桌子一路询问了我整个过程,包括贼怎么进屋的。有没有察觉大概是几点进来的,丢了什么东西,大概价值几何之类的。后面这位警察同志还和我聊起他的小孩在电子科大读成教,毕业以后表现好留着学校负责成教招生云云。
笔录做好了,依次签字、盖手印。
回家以后我妈一直在反复问有没有给警察蜀黍汇报我们家这里安了监控的,可以帮助他们破案啊。为什么警察蜀黍来家里就拍了怕照片,没有采集脚印、指纹什么的啊?其实这个很好理解,因为这入室盗窃案,金额不算很多且没有发生人身伤害的话一般都是记录在案并报分局处理。等到分局集中破获一批案子了以后如果发现赃物才会通知受害人前去认领。
不过这次再进派出所给我的感觉是:1、基层民警的办公条件是真不行……2、基层民警的文化素质也还是真不行……3、麻痹大意的思想是不行的,觉得不可能出现盗窃的时间、地点就是被盗窃了……4、重要的文件还是应该及时备份到云端的……5、对于这种治安案件的破案效率就还是别指望了,因为警察既没有太多精力用在这类案件上……6、智能安防市场还是有很大潜力可挖的,以前我家有一套安防系统,但是由于被老鼠误触发了一次半夜报假警以后就再也没用过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倒也一直没出什么问题,不过最终还是“中招”了。
希望各位网友从我的案例中汲取教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最后给大家拜个晚年。